首页 |
|
10月11日,全省深化道德讲堂建设暨精神文明建设表彰会在常州召开,在申报推荐、组织测评、审核公示的基础上,省文明委命名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奥体中心经营管理有限公司、江苏省新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南京国信状元楼大酒店有限责任公司、江苏苏豪国际集团股份有限公司、江苏省江海粮油集团有限公司、中国江苏国际经济技术合作集团有限公司恒泰国际贸易分公司、江苏高科技投资集团有限公司等9户省属企业为2013-2015年度“江苏省文明单位”。经复查审核确认,继续保留金陵饭店股份有限公司等22户省属企业“江苏省文明单位”荣誉称号。省属国有企业监事会主席李秀斌出席了本次会议,江苏交通控股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杨飞作为省国资系统省文明单位的代表上台领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