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暨南京市各国有企业,各市残联、国资委:
为贯彻《江苏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办法》(省政府第31号令)和《省委组织部等七部门单位关于促进残疾人按比例就业的实施意见》(苏残发〔2014〕127号),进一步促进我省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工作,推动国有和国有控股企业带头安排残疾人就业,经研究决定,省残联、省国资委联合南京市残联和国资委,拟于2016 年3月或4月共同举办省暨南京市国有企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各省辖市也要积极举办国有企业残疾人专场招聘会,推进按比例就业工作。为使本次招聘会得到更广泛的参与,为求职残疾人和用工单位提供便利,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时间
拟定2016年3月或4月。
二、地点
南京市(具体地点另行通知)
三、有关事项
1.安置残疾人就业,是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2016年用人单位按比例就业年审工作即将开始,请各单位积极开发适合残疾人的岗位,派员按时参加。
2.本次招聘会不收取任何费用,现场提供矿泉水、工作午餐。
3.请参会单位按要求认真填写“用人单位招聘残疾职工岗位登记表”(见附件),于3月11日前以电子版形式反馈省残联和省国资委。
四、联系方式
省残联联系人:田霞 电话:025-86993763,传真:025-86597116电子邮箱:jscjrjy@163.com
省国资委联系人:黄宝明 电话:025-83516061,传真:025-83516063 电子邮箱:huangbm@jssasac.gov.cn
附件:用人单位招聘残疾职工岗位登记表
江苏省残疾人联合会 江苏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2016年2月24日
附件下载 :用人单位招聘残疾职工岗位登记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