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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宿迁市国资委顺利完成监管企业2016年度绩效目标考核工作。此次考核采取第三方初核、国资委进一步核定相结合的方法,先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审核各企业目标完成值并初步评分,国资委再进行最终审核并确定考评得分。
考核采用百分制,考核内容主要有三部分:一是经营目标,包括项目投资、融资、业务收入和利润总额等,分值80分;二是管理工作,包括重大事项管理,“三重一大”内部决策执行情况、融资成本和工资总额管控等,分值20分;三是加减分事项,包括受市委市政府或省级以上部门表彰、市有关部门通报批评等,每项加减2分。
从考核结果看,各企业均较好地完成了全年目标任务,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下一步,宿迁市国资委将根据考核结果并上报市政府同意后,对目标完成较好地企业进行表彰;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共同做好企业领导人员薪酬兑现和员工工资奖励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