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四举措推进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
发布日期:2017-1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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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工作启动以来,常州市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深化省管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文件精神,采取措施积极推进全市国有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一是加强学习和交流,深刻领会薪改精神。在强化内部学习的同时,加强与省和周边城市的联系,交流改革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二是及时出台政策文件,规范改革工作。2016年,出台了《深化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制度改革实施意见》(常发[2016]24号),在此基础上,又先后出台了《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办法(暂行)》(常国企薪改发[2017]1号)、《市属企业在岗职工平均工资审核认定办法》(常国企薪改发[2017]2号)、《关于做好市属企业负责人薪酬信息披露工作的通知》(常国企薪改发[2017]3号)等5个配套文件。三是召开系列会议,推动改革工作顺利开展。先后召开了改革动员会,动员部署薪改工作;座谈会,座谈交流,听取意见和建议;政策解读培训会,解读相关政策文件,指导企业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切实抓好贯彻落实。四是积极开展督查,推动辖市区薪改工作。深入各辖市区进行督查,听取薪改工作情况汇报,对其工作开展情况进行综合评价,并对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的,提出改进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