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落实省国资委相关要求,规范决策行为,防范管理风险,省体育产业集团根据省财政厅下发的《关于建立和完善省级文化体育企业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的通知》(苏财资﹝2017﹞46号)文件精神,修改完善了《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进一步明确决策范围,细化决策内容,完善决策程序,强化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提高决策质量和效率。目前,《江苏省体育产业集团有限公司“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试行)》已于2017年5月分别通过集团公司党委会、董事会审议,并报送省财政厅审核批准。
同时,该集团公司积极督促指导所属子公司建立完善“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加强对子公司的规范管理,强化“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工作,通过开展自查及时发现和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确保“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真正落到实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