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省属企业:
为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引领省属企业高质量发展,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省国资委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近期工作要点的通知》(苏政办发〔2017〕130号)要求,现就省属企业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和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通知如下:
一、修编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
各省属企业对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执行情况进行阶段性回顾总结,结合形势变化和自身实际,重新审视企业发展思路和举措,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用以引领企业“十三五”后期的改革发展。战略规划要务实管用,切忌华而不实、形式主义。
二、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
各省属企业要以新修编的企业发展战略规划为指导,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对2018-2020年的发展目标、重点工作、责任主体、考核问效等作出具体部署,聚焦提高发展质量和效益,做强做优做大国有资本,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培育具有核心竞争力的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是对发展战略规划的具体化,是创建一流企业的行动纲领,要确保可执行、可量化、可考核、可问责。
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要实事求是,本着“跳一跳够得着”的原则设定目标,既可以定位于创建国内、省内同行业一流企业,也可以定位于创建国内、省内某一个或某几个业务板块一流企业,多维度、多层次务实选择创建目标,避免脱离实际、好高骛远。
三、强调几项重点内容
省属企业修编“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和制定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要包括(但不限于)以下重点内容。
(一)进一步明确主业定位。各省属企业要在修编战略规划时,将企业主业控制在3个以内,有条件的控制在1到2个。修编后的发展战略规划是省国资委重新审核确认各省属企业主业的基础。
(二)压减管理层级。各省属企业要将压减管理层级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在2018年底以前,将本集团管理层级压缩至三级以内(二级、三级企业为上市公司的,可放宽一级)。
(三)明确“瘦身”目标和责任。各省属企业要将“瘦身”任务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确保在2018年底以前,计划内“僵尸企业”全部处置出清;在2020年底以前,本集团“四类企业”(指停业、连续三年亏损、资不抵债、第四层级及以下的企业)、“三类参股投资”(指连续三年无收益、账面价值300万以下、第四层级及以下的参股投资)数量在2017年底的基础上减少80%以上。
(四)完善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各省属企业要将信息化建设纳入战略规划并列入集团对各单位业绩考核内容,完善企业信息化建设专项规划,推进企业ERP信息系统建设。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明确责任。各省属企业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主要领导负总责,党委会、董事会要专题研究,成立专门工作班子,落实具体职能部门,互相配合,密切协作,切实提高规划、计划质量。2018年1月底前将专门工作班子人员名单报省国资委。
(二)系统谋划,科学编制。要认真学习领会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准确把握内外部环境变化和企业自身特点,系统谋划,以我为主并积极利用外部资源,提高规划、计划的科学性、针对性、指导性。
(三)时间节点要求。各省属企业新修编的企业“十三五”发展战略规划和创建一流企业三年行动计划经集团党委会、董事会审议通过后,于2018年5月30日前以正式报告的形式报省国资委。
联系人:彭华,联系电话:83516051;传真:83516097;邮箱:ggfz@jssasac.gov.cn。
省国资委
2018年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