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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司制改制是深化国企改革的重要内容,是建立中国特色现代国有企业制度的必要条件。我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启动比较早,2008年底,全省国有企业基本按照公司制运行,2012年省属企业集团层面全部完成公司制改制,到2017年底省属企业中公司制改制面近96%。总体上,全省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任务基本完成。
国务院办公厅印发《中央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实施方案》后,省国资委按照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认真贯彻全省国企改革推进会和《省政府办公厅转发省国资委全省国有企业改革近期工作要点》工作要求,积极稳妥推进全民所有制企业的公司制改制工作,制定下发《关于推进国有企业公司制改制工作的通知》、《关于加大考核力度推动省属企业抓好公司制改制工作的紧急通知》、《关于进一步加大力度推进公司制改制的紧急通知》,对相关工作进行布置,明确任务,明确责任,限期攻坚,加强考核,并通过会议、调研等多种形式,紧密跟踪落实情况,及时指导解决改制清理中碰到的各类问题。全省各级监管机构和省属企业全民所有制企业结合实际,采取实事求是、因企施策、分类处置的办法,对有经营活动、具备持续发展能力的企业,通过改制激活一批;对已无实质经营活动,积累问题可以集中处理的企业,通过清理消除一批;对存在诉讼等历史遗留问题,暂时不具备改制和清理条件的企业,加大力度做好存量压减和问题化解工作,积极创造条件开展处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