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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深入推进区属国有企业财务改革,完善财务管理体制,促进国有资产保值增值和企业持续健康发展,南京玄武区结合“一区五园”创新经济带建设和国有企业改革发展实际,在对原《玄武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暂行办法》进行修改完善后,近日,由区政府出台并印发了《玄武区区属国有企业财务监督管理办法》。
《办法》主要从财务监管组织体系建设、财务会计基础规范、财务管理与内部控制制度、重大财务事项监管等方面提出了加强和规范要求。与原《暂行办法》相比,主要增加了内部资金调度控制、信息化管理和会计档案管理等方面的内容,同时对推行的总会计师(财务总监)制度及任职条件和职责分工进行了更为细致的明确和规范。
《办法》将进一步推动企业解决财务管理中存在的不足,有利于区属企业更加完善并严格执行企业内部财务管理制度和办法,为加强资金管理、提高企业财务运行质量和效益提供了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