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国资委关于濮兴生、陈小强同志任职的通知
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
经研究并经省委组织部同意:
濮兴生同志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
陈小强同志任江苏省盐业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副总经理,任职时间从2017年12月算起。
请按有关规定办理。
省国资委
2019年3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