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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为常州市安委会成员单位之一,常州市财政局(国资委)进一步增强“四个意识”,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着力推进依法治理、健全责任体系、加强能力建设、夯实基层基础,真正做到守土有责、守土尽责、守土有效。7月2日,常州市财政局召开二季度安全生产工作会议,总结了市属出资监管企业半年来的安全生产、消防和应急管理工作。
今年响水“3·21”特重大爆炸事故发生后,常州市财政局党委迅速召集市属出资监管企业主要领导和安全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人召开紧急会议,传达习近平总书记和李克强总理重要批示,学习省、市两级安全生产工作文件和领导讲话精神,根据市政府统一要求,成立局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督查组,部署开展安全生产工作专项督查检查活动。
截至6月底,局督查组联合市应急管理局已对晋陵建设集团所属皇粮浜地块整治、青果巷开街前收尾工程,东港港口投资公司和危化企业LNG加气站,轨道建设2号线防汛工作及1号线收尾工程等32家企业(项目)进行了安全督查,促进我市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形势持续稳定向好,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营造良好的安全环境。
会议强调:企业要切实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安全生产监管,把安全生产工作纳入考核评价指标体系,要求安全生产与生产经营同规划、同部署、同落实,指导所属企业推进建立安全风险分级管控和隐患排查治理“双控”体系。目前,各出资企业集团已经完成安全生产评估报告,安全生产长效管理示意图修改完善准备上墙。同时,各集团公司正在推进下属企业安全生产风险分级管控工作,保障我市市属出资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平稳有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