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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4日,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以下简称“1号线”)顺利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至此,1号线档案验收、竣工验收、安全评估“三大战役”全部顺利结束,1号线开通初期运营准备工作又向前迈进了极其重要的一大步。
根据交通运输部令2018年第8号《城市轨道交通运营管理规定》规定,城市轨道交通工程项目验收合格后,须由城市轨道交通运营主管部门组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通过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后方可依法办理初期运营手续。各位专家对1号线的建设和运营准备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并提出相应意见和建议。按照专家组的评估意见,1号线已满足初期运营各项条件,顺利通过了初期运营前安全评估。
1号线是江苏省内第一条按照新技术规范标准进行安全评估的轨道交通线路,要求更严、标准更高。下一步,轨道公司将对照评估意见中专家提出的意见和建议,立即组织落实整改,认真扎实抓好相关问题的整改闭合,确保常州市轨道交通1号线平安顺利投入初期运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