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ios版的taptap > 宿迁市
市国资委出台九条措施支持市属国企强化疫情防控践行国企担当
发布日期:2020-02-25 浏览次数: 字体:[ ]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家及省、市关于加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决策部署,2月13日,市国资委出台9条措施,进一步支持市属国企做好疫情防控,践行国企担当。

一是市属国有企业落实《市政府关于应对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疫情支持企业发展共渡难关的政策意见》(宿政发〔2020〕13号)等文件要求,对有关企业减收免收的租金,在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

二是市属国有企业为疫情防控提供资金或物资捐赠对当期损益造成的影响,在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

三是市属国有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缺物资采购、运输保障等工作所产生的成本费用不能从相关收入中弥补的,在2020年度经营业绩考核中作为特殊事项视同实现利润。

四是将疫情对市属国有企业经营业绩影响作为非经营性因素,在经营业绩考核和工资总额管理中,根据疫情对当期损益的影响程度予以适度考虑。

五是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向受疫情影响暂时融资困难的控股子企业提供支持,可减收出借资金的利息费用,可减收或免收担保费用。

六是市属国有企业因疫情防控需要组织开展紧急性临时性生产、调度、运输、保障和现场防疫的,给予相应员工一定的临时性工作补贴或加班工资等,在工资总额管理中可作为特殊事项处理,不与效益联动。

七是进一步优化办事流程,实行特事特办,快审快批,对涉及市属国有企业正常运行、推进重大项目建设等重要工作中需要市国资委审批事项,原则上当天予以批复。

八是疫情防控期间,市属国有企业原需以会议决策的事项,可以传阅、会签或分别征求意见等方式决策,待疫情解除后以会议形式对决策事项予以确认。

九是充分运用鼓励激励、容错纠错、能上能下“三项机制”,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各级领导人员主动担当作为,大胆果断决策,积极处置急难险重事项。鼓励市属国有企业对在疫情防控期间落实防控措施、处置突发事件、有序有力有效组织复工复产、大力开拓市场或执行其他急难险重任务中表现突出的子企业或个人予以表彰奖励。


Baidu
ma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