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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 示

发布日期:2021-01-18 16:31 浏览次数:

根据《江苏省地方储备粮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对15万吨省级储备粮开展竞争承储,现已完成有关程序,经研究,确定下列企业为本次省级储备粮的承储企业。受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委托,发布公示如下。

1.江苏永友物流有限公司

2.苏三零海安粮食收储有限公司

3.江苏省农垦农业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滨淮分公司)

4.江苏省农垦米业集团有限公司(宝应湖分公司)

现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为2021年1月18日至1月20日。期间对上述企业有异议的,请以真实身份向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反映。

监督电话:025-89667196


                  2021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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