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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国资委党委关于江刘苗同志试用任职的通知

发布日期:2023-01-31 14:58 浏览次数:

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党委:

    经研究并经省纪委、省委组织部同意,江刘苗同志任江苏省惠隆资产管理有限公司纪委书记(试用期一年)、党委委员。

省国资委党委

2022年7月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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