省工业和信息化厅:?xml:namespace>
经研究,现对陆建新委员《关于进一步预防和治理拖欠民营中小企业账款的建议》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
自清欠工作开展以来,省国资委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始终将清欠工作作为政治任务,督促所监管省属企业提高政治站位,做好清欠工作。无分歧欠款已在2019年底前清偿完毕,之后未产生新的欠款事项。主要做法如下:
一、建立清欠长效机制。一是认真宣贯国务院《保障中小企业款项支付条例》精神,及时制定《省国资委关于省属企业进一步做好民营企业中小企业款项支付工作的通知》(苏国资〔2020〕122号),全面梳理合同管理、支付流程、信息化管理等工作,强化工作保障,确保防范拖欠长效机制不断健全完善,从制度、机制、流程和信息化管控上杜绝滥用市场优势地位恶意拖欠账款行为;二是印发整改意见。明确清欠目标任务和完成时间节点,依法依规清偿拖欠款项。将清欠工作纳入省国资委财务检查和省属企业内部审计范围,要求省属企业在内审报告中每年4月份向省国资委报告情况;三是开展党委巡察。将清欠作为省属企业贯彻落实国家重大政策的重要内容,通过党委巡察推动工作,明确省属企业要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纳入相关责任主体经营考核内容,推动责任落地;四是组织开展清费减负专项排查工作。2022年5月份转发《关于组织实施防范和化解拖欠中小企业账款专项行动的通知》,排查过程中要求省属企业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对排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进行整改,对无分歧欠款及时筹措资金支付到位。经过排查,目前省属企业无强制中小企业接受商业汇票等非现金支付方式、无滥用商业汇票变相占用中小企业资金情况、无新增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情况、已过建设期的工程项目,均按流程组织验收。
二、及时回应民营企业诉求。一是公开拖欠线索受理渠道。明确集团在官网公开联系方式,引导民营企业直接与拖欠主体或其上一级企业加强沟通,保障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发声权益;二是主动加强沟通协调。省国资委对民营企业反映的问题,核实线索后要求企业按合同该付的必须及时付、坚决付,双方无法达成一致的,引导双方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三是加强跟踪督导。省国资委建立清欠投诉台账,对国务院和省平台转来的投诉举报,积极推动问题整改落实。完善工作闭环建立销号管理制度,跟踪线索后续处理及还款计划落实情况,直至问题解决,防范类似问题反复发生。截止目前,省属企业累计受理20条投诉举报问题,均已妥善处理。
三、加强业务监管防范拖欠风险。一是加强预算管理。做好资金安排制定风险应对预案,禁止开展未落实资金来源的业务,防止因自身资金不足拖欠下游账款。对于出现临时资金周转困难的子企业,通过安排内部专项资金等多种方式,确保按时支付民营企业账款;二是开展“处僵治困”行动,及时清理退出拖欠问题易发多发的“僵尸企业”和特困企业、重点亏损子企业,消灭拖欠源头和隐患;三是做好信息公开,严格落实《条例》要求,如实将逾期尚未支付中小企业款项的合同数量、金额等信息纳入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企业年度报告向社会公示,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下一步,省国资委认真学习领会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自觉将清欠工作纳入高质量发展工作中统筹考虑、系统谋划,确保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落到实处,为落实“两个毫不动摇”发挥积极作用。
省国资委
2023年5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