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人民银行江苏省分行:
经研究,现对郭新明委员提出的《关于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进程中发挥江苏作用的提案》提出如下会办意见,供你单位答复代表时参考:
推动国有企业在涉外业务中使用人民币结算,有助于国有企业防范汇率波动、金融制裁等外部风险,也有助于我省涉外的经济高质量发展。近年来,省国资委积极支持省属贸易企业在国际贸易业务中使用人民币结算,省属贸易企业跨境人民币结算使用率逐步提高。一是推动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二是组织汇率风险管理培训。三是推动贸易企业重组整合。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按照省委、省政府部署要求,积极配合人民银行江苏分行,在推动人民币跨境结算进程中,贡献省属企业应有的力量。一是激发企业开展跨境人民币业务的内生动力。二是指导企业控制汇率风险。三是加快贸易企业转型发展。(以上为摘要公开)
省国资委
2024年5月9日
联 系 人:丁卫华
联系电话:025—83516040
抄 送:省委办公厅,省政府办公厅,省政协提案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