刘云清代表:
您在省十四届人大二次会议上提出的第1009号建议《关于强化央地合作,推动国资发展,加大对“焕新”“启航”行动发展新质生产力的地方支持的建议》收悉,经研究,现答复如下:
在制定出台加强央地合作的新政策方面。近年来,江苏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对江苏工作的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持续深化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省发展改革委持续推动落实《江苏省加快培育发展未来产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制定推动创新链产业链资金链人才链深度融合实施意见,出台强化企业科技创新主体地位实施方案。省科技厅聚焦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目标任务,制定出台《打造具有全球影响力的产业科技创新中心行动方案》,强调持续深化与央企创新合作,支持国资央企加快发展新质生产力。积极推动省级、市级层面与合作基础较好、意向明确的央企签署战略合作协议,围绕我省重点优势产业加强多层次多领域创新合作,实现优势互补、互利共赢。省工信厅贯彻落实《江苏省航空航天产业发展三年行动计划(2023—2025年)》《江苏省元宇宙产业发展行动计划(2024—2026年)》等战略性新兴产业和未来产业行动规划,鼓励和支持国有企业加大与地方产业的合作共建力度,推动更多合作项目落地。省国资委出台《推动省属企业加快发展战略性新兴产业若干支持政策(试行)》,推动省属企业在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构建新发展格局中切实发挥好科技创新、产业控制、安全支撑作用。
在协同鼓励在苏央企的创新担当作为方面。省发展改革委重点支持国有企业积极承担国家关键核心技术攻关任务,支持国有企业申报省级工程研究中心。省科技厅部署实施省科技重大专项、前沿技术研发等计划,鼓励在苏央企积极参与重大科技攻关任务,加强与省内创新主体产学研合作,支撑引领重点产业领域发展。积极培育高质量在苏央企,加大创新型领军企业和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力度。支持央企参与创新联合体建设试点,开展重大任务协同攻关。省工信厅围绕先进制造业集群和重点产业链,支持自主创新能力强、发展潜力大的国有企业建设企业技术中心,打造一批高水平企业研发载体。充分发挥国有链主企业作用,聚焦国家战略需要和省“1650"产业体系薄弱环节,推进省“1650“产业体系协同攻关,形成一批重大自主创新产品。省国资委根据省领导要求,起草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基金集群组建方案,建立由省发展改革委、省科技厅、省工信厅、省财政厅、省审计厅、省国资委等多部门联动机制,从“投前、投中、投后”多维度、全流程监督省级母基金管理运作,确保省级母基金长期规范高效运作。
在拓宽在苏央企成果运用场景供给方面。省科技厅将协同共建重大创新平台,积极支持太湖实验室、龙城实验室、扬州实验室、国家三代半技术创新中心、濒海试验技术创新中心等平台建设,加快推进全国重点实验室重组建设,不断壮大我省战略科技力量。省工信厅将强化重大创新平台建设,围绕企业技术创新的前沿领域和产业科技创新的共性领域,聚焦全省优势产业链,加快培育制造业创新中心,充分发挥重大创新平台的凝聚作用,集聚产业链上下游创新资源,推动共性技术研发,推进创新成果转化,促进创新成果转化迭代。面向市场需求,加强国有企业与产业链上下游供需对接,加大创新成果推广应用力度,加快推动技术成果转化。加强新技术新产品新模式推广应用,每年重点推广应用一批新技术新产品,推动相关产品纳入政府自主创新产品目录,鼓励国有企业采购创新产品,支持创新产品首购首用。
下一步,省国资委将继续加强与央企在科技创新、产业发展方面的合作。在基金合作层面,目前我省已组建总规模500亿元的省战新母基金,支持全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国务院国资委正在组建总规模3000亿元、首期规模1000亿元的央企战新基金,以投资并购民营高科技企业为主要方向,支持央企加大力度布局战略性新兴产业。我委将推动我省战新基金与央企战新基金加强合作,积极争取央企与省内相关设区市、省属企业共同出资组建省战新基金集群中未来产业天使基金、设区市产业专项母基金、省属企业产业专项基金,共同参与基金管理,共同服务央企在苏布局战新产业,同时为江苏民营高科技企业发展提供重要后续支撑。在项目合作层面,建立央企合作项目库,梳理中央企业在苏已投资的、中央企业在苏正在洽谈或有合作意向的重大项目清单,请求国务院国资委等相关部门支持,结合央企战略规划与产业布局,梳理形成相关央企拟实施的、与江苏产业相匹配的重大项目清单,明确主攻方向,争取将更多项目吸引到江苏来。探索省战新基金与央企项目投资合作机制,联合投资支持央企在苏建立国家实验室和国家重点实验室、研发中心,联合投资支持央企在苏实施战略性新兴产业项目,联合投资并购江苏“专精特新”企业。
省国资委
2024年6月26日
联 系 人:马尤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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